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放教育学生课程注册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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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1-19 09:26:44


各办学单位、校部有关处室:

课程注册工作是开放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开放教育学生课程注册、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办学单位及校部有关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一、课程注册

1.课程注册对象:2014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入学的学生。

2.各办学单位通过“西安开放大学课程注册缴费平台”为学生办理课程注册(选课)手续;学生通过该平台完成所选课程缴费手续。

3.课程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再次注册。首次注册指拟修的新课,再次注册指须重修的课程。老生首次注册课程,选课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周四),逾期则不再办理。3月25日-29日(周五至周二),教务处完成各办学单位上报的课程注册特殊情况处理;各办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CPS1.0)中完成注册课程确认工作。3月30日(周三)前,教务处完成课程注册数据的上报工作。

4.受疫情影响,老生再次注册课程(补考课程)注册缴费工作推迟至3月考试结束后,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2022年春季需进行学籍异动的学生,请相关办学单位于学期初,先完成转学籍、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操作,再为学生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6.2022年春季新生课程注册工作,在新生数据下发后一星期内完成课程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收费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明确开放教育学费收缴要求,根据《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陕财办【2021】11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西安开放大学组织承办的所有学历教育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全额上缴学费,统一纳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按预算管理核拨。具体要求如下:

1.收费对象。学校开放教育所有课程注册的在籍学生。

2.收费范围。学校开放教育办学工作涉及的所有直属办学和系统办学单位。各办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与我校签订的办学工作协议有关内容条款,履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缴费义务。

3.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委、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和陕价费函【2004】34号文件批复内容收取学费。同时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教育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陕财办综(2021)5号)文件要求向所有缴费人开具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办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要求在正常缴费期内尽力督促学生按时缴费,确保课程学习周期,保证教学质量,同时认真核对课程注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新生第一学期注册的课程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老生每学期注册的新学课程(首次注册)原则上不得超过9门课程,每学期注册的课程总门次不得超过13门(不含补修课程)。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分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3.本科补修课程应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进行课程注册。请各单位仔细核对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是否需要注册补修课程,如若需要,请提前注册补修课程。

4. 2021年秋季学期学位英语考试因疫情影响停考,上学期已报考且未办理退费手续需继续报考的,办学单位不需再次进行课程注册缴费,教务处按照上学期名单导入学位英语报考系统,其余学生学位英语课程注册正常进行。

5.未注册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试、免修免考及学分替换。

6.本学期新生缴费截止时间3月20日晚24时,请各办学单位及时将所招新生基本信息录入平台,督促新生按时缴费,逾期补缴需提交情况说明。

7.特殊情况处理的课程注册数据,请各办学单位3月24日前完成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四、支持服务电话

教务处:

学籍管理办公室:冯悦 贾巧霞 张怡

联系电话:029-83233150

财务处:

收费专管员:孙勇、王艳萍

收费专管电话:029-83233179

教务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