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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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1-03 17:16:24


各办学单位、教学处及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组织与实施,提高教学质量。2022年春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西安广播电视大学规范本科专业毕业综合实践环节工作办法>的通知》(西电大发〔2019〕6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春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安排

1.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在本科毕业论文系统上严格按照毕业论文时间安排表(见表1)规定时间独立完成缴费、选课、提交选题、一稿、二稿、多稿及定稿上传。

表1 2022年春季本科毕业论文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日期

工作内容

1

1月159:003月16日23:59(共60天)

论文平台系统开启,系统开启自动为已缴费选课学生分配指导老师

2

3月16日23:59

毕业论文课程缴费选课截止时间

3

1月159:0041020:00(共85天)

提交选题和一稿

4

4月10日20:00

论文选题和一稿提交截止时间

5

4月10日至4月25日

提交论文二稿及多稿

6

4月25日至54

提交论文三稿及多稿

7

54日至514

提交论文多稿并完成定稿

8

51420:00

学生论文定稿截止时间

9

5月15日20:00

指导教师审核论文截止时间

10

5月16日至5月20

1.本科毕业答辩的论文(设计)查重待定,报送形式另行通知

2.各办学单位将校部统一组织答辩的本科专业学生论文收齐、初审,并将论文上交专业责任教师

3.专业责任教师上报《西安开放大学毕业答辩分组安排表》(见附件4)(电子版)

11

5月27

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公布本学期毕业答辩整体安排

12

6月11日

校部统一组织本科专业毕业答辩

13

611日至620

各教学部完成论文评阅工作

14

621

各教学部将本科专业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所有成绩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管理办公室

2.学生需在2022年3月16日23:59前完成2022年春季毕业论文课程选课和缴费,逾期未完成者系统不再分配指导老师,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各办学单位辅导教师负责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督促核查学生是否完成缴费和选课,辅导员要定期查看分配指导教师情况,如有老师名额已满,学生出现缴费未分配情况,需尽快与教学处及教务处联系。

当前学期未能在一稿截止时间内提交一稿论文的学生视为论文不合格;当前学期学生论文在论文定稿时间内未完成定稿的,论文撰写仅保留一个学期,若第二学期仍未完成论文定稿,视为论文不合格。

3.毕业论文撰写须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附件6)完成。凡未按要求格式撰写的,一律不能进入毕业答辩或评阅环节。

4.答辩前各办学单位根据教务处分配的“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管理员账号为申请学位的学生统一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初检,无账号的办学单位与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学位论文严格统一按“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论文查重初检结果重复率不超过25%的学生方可进入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环节,未过的学生取消答辩资格。

5.各办学单位如需申请毕业论文袋,需填写《西安开放大学学生参加毕业综合实践环节资格审批表》(附件5)报西安开放大学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批盖章,审批后转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领取。

6.申请学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各办学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西安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毕业答辩分组安排表》电子版(详见附件4)、西安开放大学实践环节课程考试成绩汇总表(附件3),学生本科毕业论文知网查重情况表、答辩学生定稿论文3份、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1份(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论文评审表1份(附件2)、社会实践报告1份统一交至教学处各专业责任教师处。如打印格式不符合要求,需重新提交。经教学处审核后,教务处统一安排发布毕业答辩工作通知(另行发布)。

打印格式注意事项:论文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论文评审表(附件2)均单面打印。

7.未申请学位采用评阅形式在本科毕业论文系统完成评审工作。各专业抽查比例原则上按照300人以下(含300)全抽全评,300人以上前300人全抽,余下按照70%抽取。

8.论文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毕业答辩;答辩成绩分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评阅成绩0-100分、评阅等次分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参加毕业答辩学生成绩以答辩成绩为准,论文成绩作为参考;未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成绩以评阅成绩及等次为准,论文成绩作为参考。

9.教学处于2022年6月21日前将《本科实践环节成绩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考务管理办公室。

10.论文指导老师付酬标准以各论文指导教师定稿数量为准,如不定稿暂不付酬。教学处须负责汇总各专业指导老师定稿人数情况用于指导费用结算。论文评阅教师费用由教学处自行结算。各办学单位根据教学处所汇总各专业定稿人数情况表,结算论文指导老师指导费用。

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见电子版)

2.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见电子版)

3.西安开放大学实践环节课程考试成绩汇总表

4.西安开放大学毕业答辩分组安排表

5.西安开放大学学生参加毕业综合实践环节资格审批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见电子版)

西安开放大学

教务 处

2021年12月31日